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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13

1. 低值耐用品是指耐用年限和独立使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而单台价格不够固定资产起点的物品;

2. 与 固定资产相同,无论何种来源、何种渠道添置的低值耐用品均属实验室财产,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到校财务报帐;

3. 低值耐用品损坏或丢失,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填写报损、报失审批表,按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 低值耐用品任何人不准私自带出学校,需借出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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