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理论化学研究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理论化学研究所具体情况,制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
组 长: 黄旭日
副组长:李勇
组 员: 张红星、郑清川、吕中元、刘宇、吴迪、丁益宏
二、南北区两个实验室根据招生名额及报考考生英语成绩成立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待定。
三、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待定。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凡达到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合格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两门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总分300分。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及录取类别的确定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4.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已提交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1.2018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复试考生须通过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六、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吉林大学理论化学研究所
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