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所全体研究生: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2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额度及人数
类别 |
额度(元) |
人数(人) |
博士研究生 |
30,000/人 |
1 |
硕士研究生 |
20,000/人 |
3 |
二、参评对象
凡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研究生在基础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贯通式培养研究生的成果可以通用。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同时必须具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学术成果的评价以质量、贡献、影响为主,兼顾数量。所获成果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公开发表(以publish online 出DOI号时间为准),且自然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
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本次为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发表时间应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关于新入学研究生,除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还要兼顾其在上一学历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进行学期考核,充分考虑课题组、导师和同学的意见,严格考核研究生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方面以及在学术道德、科研态度、团队意识、科研实践方面的日常表现,并将其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所占比重不得低于考核全部分数的30%,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对申报人进行学期考核测评。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请于11月2日下午2点前提交如下材料到理化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北区科技楼103办公室),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zhaoxj@jlu.edu.cn,邮件及附件请标明“国奖+姓名”,纸质版本需签名的部分必须手写签字,不允许打印或者使用印章。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版。
其中《审批表》中“基层单位”填写“理论化学研究所”,“攻读学位”填写硕士或博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申请理由”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2.发表的科研成果首页(纸版),署名为第一作者和除导师外(以系统为准)第一作者的成果,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请将时间处明显标注,若首页不能显示在线时间请提供相应证明页。
3.《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成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附件2)。
(二)、11月3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对申报人进行学期考核测评。
(三)、申报人进行5分钟宣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理化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理化所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严格实行评委会负责制,做到评审工作透明,评委实名投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审核成果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人员,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理化所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宣传获奖研究生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热情。
理化所联系人:赵晓杰 联系电话:88498961 电子邮箱:zhaoxj@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