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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9

 

2015级、2016级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办法》(校研院字〔200810号)、《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二)二、三年级的非在职研究生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要求组织评选;

    (二)理化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评选细则,细则如下:

理化所评奖评优评选细则:

评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主要以学术论文为主,参考专业课成绩及平时表现,优秀研究生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平时表现为主。论文必须为公开发表,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以自然署名顺序的第一位为准,且发表日期应在上一学年内,即:2016822日至2017827日范围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已接收或online无效,发表论文必须有正式页码、卷、期,国家发明专利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相当于一篇sciIF=1.0),文章首页上需有导师签字。

(三)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名额,南北区实验室研究生分别计算名额)

(四)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生效后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

三、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828日-98日,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研究生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导师签字后交到各班班长处,班长收齐后请于98交到北区科技楼103办公室赵老师处。

       98日前,拟申报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需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版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必须在910日前结清学费和住宿费。

       911-914日理化所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9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88498135

《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及学术成果统计汇总表请到各位同学所在群文件中下载。

理论化学研究所

201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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